作者:admin | 时间:2014-11-18 08:08:36 访问:1560
黑龙江千弘律师事务所经黑龙江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于2010年7月16日,是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均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十年以上。曾代理过大庆“再创业”集资诈骗案,为7797人讨回出资;大庆新村首起涉黑王义军案;萨尔图区首起股东罢免董事会案;首起大庆发明专利知识产权侵权案;首起在工作时间提前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案;提供法援化解刘成河等100余人上访案件;帮助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统一信访规范等颇具影响力的刑事、民事、商事、法援、信访案件。
在业务领域,我所本着诉讼、非诉讼业务齐头并进的原则,实施蓝海战略。成立之初于2010年11月正式与隶属于国家开发银行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银行授信455亿元人民币)北京总部签订合作协议,进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担保额度10万元—100亿元)等业务合作。同时介入私营金融领域,积极参与私营资本运营等。
2011年4月经黑龙江省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省法学会、省法制日报理论版主编审核发表,关于司法改革的论文《对改革诉讼保全制度的探析》,开启了黑龙江省诉讼保全进行信用担保的普遍性司法实践。突破了体制藩篱,推动了诉讼保全领域的法治进步。该论文发表后在党刊《红旗文稿》、《求是》杂志全文刊登。
于2011年至2014年间,积极参与大庆市开发区政府、大庆市开发区建设局、劳动局、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访工作,并为开发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法律援助,在化解和解决社会矛盾中,尽其所能发挥法律本质功能。
2014年6月参与大庆市公安局组织的加强依法执法工作保障律师权益座谈,提出重塑“刑民分立”原则建议,被市公安局采纳并形成文件下发,扩大了民事、行政诉讼中犯罪线索移送主体,畅通了法律循环监督渠道。
在金融法学领域,致力于金融产品创新和法律对接两大课题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工作。
本着积极化解、解决社会矛盾、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依法维权、言出必诺的执业理念,投身于法律事业,希望能为实现中国的法治天下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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