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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园区企业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作者:admin | 时间:2016-09-01 09:27:22 访问:230
创业服务中心的各位业主及租户:
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大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基础信息采集的相关指示精神,为更好的做好辖区内信息采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请各位业主及租户及时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如不按规定登记备案出现一切问题由其自行承担。
具体内容如下:
一、登记备案所需提供相关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身份证、电话号码、现住址;
3、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电话号码、现住址;
5、现有从业人员(员工)身份证、电话号码、现住址、入职时间;
注:上述资料均可为复印件,但需真实有效
二、登记备案具体时间:从2016年9月27日至2016年10月30日;
三、登记备案地点:大庆高新区公安分局学苑警务室(石油大学2号门走200米发展路66号)
四、联系人:王 坤 高新区分局;联系电话:15246063888;
张继玉 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282925。
大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社区警务二大队
2016年9月26日
附件: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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