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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的通知 |
作者:管理员 | 时间:2010-06-04 13:46:29 访问:70
各孵化企业:
为积极推进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现节能减排能力,确保实现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并为编制“十二五”相关规划做好准备,省发改委拟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现就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择范围
主要围绕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工业污染治理五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节能项目
城市供热改造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秸秆能源化利用等具有示范效应的高效节能项目。年内能够建成投产、直接形成节能能力的项目优先。
(二)节水项目
具有示范意义的高用水行业(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等)的节水技术改造;矿井水利用项目。
(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生资源高效加工利用、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木制品及代木产品的木材节约代用项目。
(四)循环经济试点项目
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方案中以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循环利用资源、再制造等,对促进试点单位发展循环经济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
(五)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根据污染源普查情况、企业的经营现状,特别是企业所属行业、规模、产值、用水量等指标,规划目前必需和将来应该实施的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对已纳入关闭、搬迁计划的企业和经营情况差、治污积极性不高的企业,不得规划治理项目,避免列入规划后不能实施的情况再次发生。电力、钢铁、有色、化工、造纸、防治等重点行业企业可申报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二、项目选择原则
(一)突出重点。围绕资源节约和主要污染物减排,选择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以及循环经济项目。项目投资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省内节能服务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相关项目(项目在我省行政区内)可打包申报,累计投资额度不低于500万元。
(二)注重示范。以推广潜力大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域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
(三)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四)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五)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节能、节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等效果。
三、需要上报的有关材料
(一)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一)。请按附件中所列项目专题顺序依次排列。
(二)项目基本材料。每个项目要提供项目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必要性、技术先进性和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节能量测算、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等)、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和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三)等1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本。
(三)项目实施单位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节能服务公司上报的项目,除上述要求外,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以及合同双方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0年6月14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送经济科技发展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经济科技发展局邮箱。
附件:1.项目申报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项目基本情况表
大庆高新区经济科技局
联 系 人:单志林 8109203 吕明柱 628583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大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徐美娟 王宏波 6282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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