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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庆高新区庆祝大庆9.26创业纪念日书法绘画作品展通知 |
作者:管理员 | 时间:2010-10-08 13:55:30 访问:124
各企业:
9月26日是大庆创业纪念日,为纪念大庆历史上这一特殊的日子,宣传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讴歌高新区建区以来取得的成就,激励全区广大干部员工继承和弘扬大庆精神铁人精神,进一步开拓创新、力克困难、勇创一流,推进高新区更好更快发展,同时丰富和活跃文化生活,展现高新区人创新创业的精神风貌,高新区管委会、党工委拟于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举办书法绘画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高新区内书法绘画爱好者。
二、征稿范围
原创书法和绘画作品,书法(毛笔、硬笔)作品:篆、隶、楷、行、草等均可;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等均可。
三、征稿内容
书法作品内容书写反映大庆高新区建区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的诗词、楹联、歌赋,绘画作品重点反映高新区的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环境新貌、著名企业等。
四、作品要求
作品竖式、尺幅在6-8尺以内,可按一般参展要求进行裱装(不装裱亦可),配有简洁、凝练的文字说明和注解等。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每人来稿件数量不限,本次参展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作品展览
聘请书画专家各评选出10幅(件)左右优秀作品,其中各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对于获奖作品作者给予一定奖励。所有参赛作品均列展并有纪念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将在高新区社区文化活动场所荣誉展出。
六、作品归属
限于人力,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主办单位对作品拥有所有权、出版权。凡寄送作品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遵守本征稿通知各项条款。
七、截稿日期
2010年10月12日。
希望高新区广大书画爱好者积极参与、精心创作、踊跃投稿,作品请自送至创新大厦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丹慧 联系电话: 628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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